伟德体育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工作规范
为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规范化,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心,树立良好的教风,更好地发挥课堂教学在公司产品中的基础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课堂教学的检查和评估提供依据,将《伟德体育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有关课堂教学部分进一步细化,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包括课堂教学的设计规范、课堂教学的过程规范、课后指导、作业及考核规范等。
一、课堂教学设计规范
1.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要认真了解专业特点、培养目标、员工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和后续课的安排情况,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
2. 课程教学大纲是按照学科人才培养规格和培养计划制定的,在进行教学设计时,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体现出来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杜绝课堂教学的随意性。
3. 根据《伟德体育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教材及参考资料的选用工作。所选教材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教学的要求,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思想性。理论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能够满足实践教学和未来从事岗位工作的需要,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4. 认真领会教学大纲,钻研教材,查阅相关资料,把握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沿性,确定教学内容的框架结构。写出较为详细的教案,基础课要体现经典及核心的思想,专业课要力争体现时代特色,根据员工动态,及时补充教学内容,以保证教学内容的适用性和先进性。
教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各教学环节及时间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所采取的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模型、图表、幻灯、录相、演示(实验)、CAI课件的配合使用;课堂讨论与课外学习的思考题、练习题及作业题;检测教育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等。
5. 合理使用各种教学媒体,需要用多媒体授课的教师应取得多媒体设备使用资格,并根据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制作课件。
6. 认真做好教学安排,结合教学内容的多少、难易、教授方法的差别等做好整
体教学安排,体现教学的计划性和目的性。
二、课堂教学过程规范
1. 教师上课应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使用规范语言,语言清晰流畅、准确生动,板书工整规范。
2. 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严禁课中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在授课过程中,教师要以身作则,站立授课,并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
3. 每一堂课教师应备有教案、教材、教学进度表、员工名单等教学资料。
4. 第一堂课,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教师除了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计划外,还应说明考核方式,实验、上机、课后作业、结课考试等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重。
5. 课堂讲授时间安排要紧凑合理,课程内容分配均匀,富有条理。应当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论证严密,逻辑性强;要理论联系实际,举例恰当典型;重点、难点和疑点讲解要深入浅出,便于理解。
6. 鼓励教师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的多样性,创新公司产品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的运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培养员工独立思考能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7. 注重师生互动,充分发挥教师个人的学识、修养及品德等方面的影响力,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共同创造和谐、民主、生动、活泼的课堂教学氛围。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叙。
8. 上课教师要检查员工出勤情况,维护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员工遵守课堂纪律。
9. 助课教师应当跟班听课,辅导时要注意收集员工学习中的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员工的学习状况、要求和意见,以便改进课堂教学。主讲教师应在业务上和教学方法上对助课教师进行指导。
10. 为严肃教风,已排定的课表不得随意更改。任课教师因故请假不能上课时,应按照《伟德体育本专科生课堂教学调(停)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及时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确因突发情况,教师不能上课时,应及时通知员工及教师所在学院,并在事后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三、课后指导、作业及考核规范
1. 辅导答疑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特点以多种形式进行,如采用电话或网络辅导等
多种形式。集体辅导若需占用员工自修时间,任课教师应与有关学院协商决定,并报教务处,以便安排教室。
2. 主讲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布置适当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员工的思维训练,提高员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不能简单批“阅”或签署日期,作业批改一律用红笔,给出一定的评价,分出质量等级,签署批改时间。
4. 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给员工重做。员工的平时作业,应作为员工修读课程成绩考核依据之一。
5. 教师要做好作业批改的记录,每学期结束时交学院存档。教务处、学院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任课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并作为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6. 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应根据《伟德体育本专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7. 课程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教学概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完成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四、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